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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荻秋:“温和腐败”是自欺欺人的鬼话
2009-08-05 17:14  中国青年报 点击: 载入中...

    “温和腐败”照样跑不脱

    曾颖

    云南省麻栗坡县原县委书记赵仕永说:“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的,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赵仕永6月29日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50万元。(8月4日《检察日报》)

    赵仕永发明的这句“温和腐败”,必会在经典荟萃的 “贪官雷人词典”中占据一席之地,想象不出来,他在说这话时的神情,究竟是发自内心的真诚,还是大言不惭地装憨态,或被突然来临的牢狱之灾震惊得失了方寸。我个人倾向于他说这话是发自真诚的。

    按赵仕永的论断,腐败是分“暴力腐败”和“温和腐败”的。前者是“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而后者是“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用当下最时髦流行的说法,叫“双赢”。

    如果用五十步笑百步的逻辑来看,这位原赵书记确有自感委屈的理由。诚如他所言,确有一些官员,腐败得不顾吃相,为了捞取好处,不惜用建一栋楼的力气去拆一块砖,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而赵的“温和腐败”则更像一笔温情脉脉的买卖。在觥筹交错间,你为我办事,我给你拿钱,在权钱的自助餐前,各取所需,共同发展。

    如果说“暴力腐败”是明抢,那么“温和腐败”就是暗偷或行骗。明抢易引起公愤,又容易翻船倒灶锒铛入狱,显见是没有技术含量的。倒是暗偷和行骗,色彩温和,充满了伪善与诡诈。

    但这里面甚至没有小偷只偷钱而将证件还给失主式的“次道德”良心发现,因此,“温和腐败”没有一丝一毫的道德优越感,更谈不上能博取到同情和宽宥。

    “温和腐败”比“暴力腐败”只坏不好,这是因为它的隐蔽性和伪正常性。它最可怕的坏处就在于,持此论者发自内心地认同权力的商品化,并自然而然地将手中的权力当成一种可以变成现实利益的资本。赵在接受采访时称 “那些送我钱的人是在买期权”,“期权”这个经济概念,便十分赤裸而率真地摆明了这层关系。

    试想,一旦拥有了这样的权力观,后果便是,所有的正常交易都会变得不正常。以赵的个案来看,作为一个县委书记,建商场要管,木材采伐指标要管,电站控股开发要管,咖啡种植优惠政策要管。每一个管字后面,站着的就是权,而每一个权字后面,就是钱。

    正是因为权力在社会无所不在的操控力,让一些手握权柄且离监督很远的人心理严重失衡,以为自己拥有生杀予夺、点石成金的神力。这是权力过于宽泛,权力的能量与监督的力度和手段成反比之后,必然出现的奇观。如果说,每笔正常的投资和建设项目,都有这样一种“温和腐败”,那我们的社会还敢说是正常的吗?

    但值得庆幸的是,法纪最终让赵仕永的“温和腐败”,并让更多的心存侥幸者,看到一个事实:无论是“暴力”还是“温和”,只要是腐败,就应该跑不脱。(曾颖 知名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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