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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面试公告
2012-02-06 11:20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点击: 载入中...

       二、考生面试确认

  考生请在2月9日下午17:00前发送邮件进行面试确认。

  邮件地址:guanly@cahs.com.cn,标题格式为“***(姓名)面试确认”;正文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是否参加面试”。

  未按时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已经确认参加面试但实际未参加的,记录诚信情况,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面试资格复审

  (一)时间及地点

  考生面试资格复审时间为2012年2月22日上午9:00至11:30,地点设在首都机场公安分局六层视频会议室(详见分局导引标识)。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携带资料明细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粘贴本人一寸彩照的考生报名登记表(彩照须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须如实详细填写高中以上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及获得何种学历和学位证书。

  (4)应届毕业生,包括2010年、2011年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的,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及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填写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由报名时填写的原单位所开具的离职证明。

  (5)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及待业人员提供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应携带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六张(须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装入写有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的信封)。

  上述材料查验原件,收交复印件。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经查验,凡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时间

  2012年2月23日,面试航站区派出所治安职位考生。

  2010年2月24日上午,面试刑侦支队刑侦职位考生;24日下午面试治安支队治安职位考生。

  面试每天上午9︰00、下午13︰30开始。考生要在面试当日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截止面试当日上午8时50分、下午1时2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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