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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家公务员面试:浙江海事局面试公告
2012-02-03 16:03  国家公务员局 点击: 载入中...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以下简称“浙江海事局”)2012年招录公务员面试体检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名单

  报考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

  参加面试的考生人选按照招考简章中确定的面试人选1:4或1:3的比例在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不足1:4或1:3比例的职位按申请调剂且符合职位要求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生面试名单(含调剂人员)详见(附件1)。

  二、报到、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时间

  1、面试时间定于2012年2月22日-2月24日之间进行,请各位考生于2012年2月21日—2月25日进行报到、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各职位具体报到、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的日程安排参见附件2)。

  2、报到和资格审查为面试前一天的14:30-17:00。考生须在规定日期准时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如因个人原因,逾时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

  三、报到、资格审查、面试地点及交通

  报到、资格审查及面试地点:杭州市叶青兜路1号海事大厦

  交通线路:公交151/K151、K101、12/K12(区间)、801/K801、K516、K348、333/K333、K76等至湖墅路沈塘桥站下车。(具体公交线路及地图见附件3)。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2*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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