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华图网校 > 国家公务员 > 招考公告 >
2012国家公务员面试:浙江海事局面试公告
2012-02-03 16:03  国家公务员局 点击: 载入中...

  六、面试确认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该公告发布后,立即以电话或电子邮件(面试确认单见附件3)的形式进行确认,确认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10日17:00,未按规定时间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2、若考生决定自愿放弃面试的,请于2012年2月10日17:00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3)传真或邮寄至浙江海事局人事教育处。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同时我局将考生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邮寄地址:杭州市叶青兜路1号  浙江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邮编:310005         传真:0571-88372698

  电子邮件:zjmsarjc@sina.com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杭州市叶青兜路1号海事大厦进行报到、验证、面试,否则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不再补试。

  2、考生报到、验证时,须提交: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

  (2)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以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因学校放假,提供《报名推荐表》确有困难的考生,可在考察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4)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一份。

  (6)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失(待)业证明》(见附件3,社会在职、失业、待业人员提供)原件。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7)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如党、团员身份证明材料、英语证书或成绩通知单(专业八级等外语类证书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录用报到前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计算机证书、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录用报到前提供)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面试时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确有困难的,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编号和签发机关即可。

  (8)要求两年基层以上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职位的,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9)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0)“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表情:
匿名

最新评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意见反馈 | 合作加盟 | 媒体关注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网址导航
Copyright©2006-2010 htexam.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华图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证09038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4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