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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汕头海关
2012-02-07 15:31  华图网校 点击: 载入中...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为做好面试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考生需寄送的有关材料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国家公务员局已经对报考我关各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人选,面试名单已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和中国海关考录网公布(名单详见附件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10日前发送E-mail到pengruixi@customs.gov.cn进行确认,信件标题格式:“××职位××(考生姓名)面试确认”;信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进入面试的考生如果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2012年2月10日前将放弃面试声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通过传真方式通知我关。对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的考生,将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寄送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2012年2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寄至汕头海关(地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江路34号汕头海关人事处干部科;邮编:515041)。

  (一)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如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

  2.报名推荐表原件(双面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3.身份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5.延缓派遣毕业生还应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研究生学历另附本科学历、学位复印件,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复印件);

  6.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二)社会在职人员及待业人员应提供如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

  2.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工作身份的材料;待业人员提供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加盖公章);

  3.身份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研究生学历另附本科学历、学位复印件,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复印件);

  6.“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7.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三、面试安排

  (一)报到时间:2月21日(星期二),报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外马路20号海关第一宿舍大院内海关招待所。

  各职位报到时间如下: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请按照本通知第二条的要求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等证件原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社会在职人员还须在报到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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