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华图网校 > 国家公务员 > 申论辅导 > 申论热点 >
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预测:媒体道德
2011-11-24 08:12  华图网校 点击: 载入中...

  三、观点:相关申论文章鉴赏

       防止新媒体道德失范 规范新媒体价值导向

  新媒体是近年来随着信息产业的高度发达而出现的新兴媒体。新媒体由于自身的一些特点会将一些未经严格审核的信息直接传递给受众,或由于信息失真,或由于夸大负面新闻,或传播不道德信息,或发布垃圾信息,极易导致有害信息扰乱受众的心理和行为,降低受众的道德水平,增加对社会生活的适应障碍,扰乱正常秩序,产生负面影响。

  新媒体的道德失范有深刻的根源:对物质利益的过分追求,致使社会责任感缺失,背离合理的价值观,监督机制也不够健全,再加上新媒体自身的弱点也加剧了其道德失范。

  要治理新媒体道德失范,规范新媒体价值导向,必须首先加强新媒体的自律。自律是防止新媒体道德失范最有效的途径。新媒体的从业者要加强正面的自我教育,努力提高道德水平,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积极预防道德失范。传媒工作者要不断提升自律能力,在注重提高自身业务技能的同时,更要强化自身的修养,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法律、道德、心理、身体、人文、职业技能等多方面的素质,并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底线。

  其次要加强对新媒体的监管。要建立健全新媒体严格的自我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信息审查过滤机制,规范电子邮件过滤系统,及时过滤不安全和不健康的信息。要规范网络新闻报道,精心设计制作网页。政府可以采用技术手段对新媒体的运行施加一些限制,例如限制未成年人接触暴力、色情信息等。必须尽快建立网络行为的监控机制,强化网络安全,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推动新旧媒体融合,建立健全网络舆情预警机制。

  最后要尽快完善相关法规。对新媒体的监管还要完善相关法规,严格立法。在当前整个社会风尚和公众道德水平普遍有待提高的情况下,硬性的法律监督特别重要。当软性的劝说、疏导和教化对个别人没有效果时,就要采用强制性措施维护道德尊严和社会生活起码的正常秩序。我国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往往针对性差,不够细化,对传媒从业人员采集、传播、出版、交流信息的权利与责任,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原有的法律法规中关于大众传播的零星条款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新媒体时代的需要。因此完善法规迫在眉睫,需要我们积极采取行动,从法律层面规范媒体行为,防止道德失范,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确引导与积极宣扬。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表情:
匿名

最新评论

2012年公务员考试课程表
2012年国家公务员面试起飞套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意见反馈 | 合作加盟 | 媒体关注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网址导航
Copyright©2006-2010 htexam.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华图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证09038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4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