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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海南定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10-08-18 09:14  海南人事考试网 点击: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各招聘单位密切配合。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10年定安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录计划表》;聘用人员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0年9月1日);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护士、药剂师、执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应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

  7、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程序

  1、公告范围和时间:在海南日报、定安电视台、海南在线、南海网、定安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8月18日至9月14日。

  2、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 9月15日至17日。

  3、报名地点:定安县人才劳动力市场大楼一楼。

  4、联系人:李秀伟、梁安健

  5、联系电话:63830350、13208910996、13698914518

  6、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同时进行。考生需携带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学历证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相应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书,已婚者需提供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材料,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以上证件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对符合报考要求考生的基本情况在定安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招聘岗位数和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特殊紧缺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比例的,须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9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9月20日—21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资源管理股领取。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写作和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

  4、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招聘岗位数为9人以下的,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数为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特殊紧缺岗位或专业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按1:1的比例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综合分析、人际关系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4、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小组将由7名考官组成,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

  5、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后在定安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六、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组织考生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以调档审查为主。

  3、将体检、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县委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登记表》,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可以延长到6个月;应届毕业生可以延长到12个月。

  七、其他事宜:

  1、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的考生,可不参加笔试面试,只要体检考核合格就可录用。

  3、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以定安县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附:2010年定安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录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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