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笔试
1、考试内容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两科。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满分100分。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法律、财经、会计、计算机四个类别,满分100分。笔试重在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和专业素养,不指定复习资料。
2、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2年7月1日,笔试地点在北京,具体信息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40%+专业科目成绩*60%.报考人员可于7月中旬将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发送至zdbgs@csrc.gov.cn查询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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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公告将在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公布,请及时予以关注。
2、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明、从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取消。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拟招录职位计划人数的,将调减该职位的录用计划。
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与档案记载不符影响录用的,不予录取。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
七、拟录用人员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录用结果在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名单及最终录用结果在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公示。
八、其他事宜
有关报名技术事宜请致电010-88060241.
有关报名政策咨询事宜请致电010-88060262.
二〇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