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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南驻马店正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2-03-27 10:41  华图网校 点击: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正阳县人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30日<含>前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曾在正阳县公开招聘中违反招聘规定情形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3月26日至3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信息资料将不得修改。

  (二)报名地点: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联系电话:03968922256,03968958168。

  (三)报名办法: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以上所有证件需交复印件各1份)、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所在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能够顺利毕业的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4张(背后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报名时填写《河南省正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推荐2)一式2份,并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及图像采集费每人12元。

  (四)各拟聘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3:1,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进行调整。

  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两年内不得参加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并没收其所有证件,根据情节轻重,依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2012年4月13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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