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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河南特岗教师招聘10800名公告
2012-07-23 14:29  互联网 点击:

  四、招聘程序

  (一)岗位设置。各设岗县教育、财政、人事、编制部门根据当地教师队伍整体缺编情况和学科结构等因素,在省辖市指导下,共同研究提出本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需求计划,报县(市)级人民政府同意盖章,上报省辖市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部门审核盖章后,以市为单位统一汇总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共同审核确定,向社会公布。

  (二)公布岗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河南省2012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岗位设置,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

  (三)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5日-7月31日。特岗教师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 )和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网站(http://tgzp.haedu.cn/ )和河南华图网(http://henan.htexam.com )。特岗教师招聘不收取报名考务费。凡自愿参加河南省2012年特岗教师招聘的高校毕业生,需登录上述相关网站进入特岗教师招聘系统,认真阅读招聘办法,按招聘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了解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考生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注册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资格,2年内不允许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四)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报名资格初审由省教育厅统一负责,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其中,河南省内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初审由考生所在或所毕业的学校负责,学校通过由省教育厅给定的管理账号和密码进入招聘系统,对本校应、往届毕业生进行资格初审。省外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初审由河南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资格初审的依据是本招聘办法中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省内各高校和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应在考生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且于7月31日之前)在招聘系统提交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陆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在面试时进行。

  (五)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8月4日-6日登陆招聘系统,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六)笔试。

  1、笔试时间为8月8日上午9∶00-11∶00.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师德、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师专业标准等。笔试注重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教师基本技能的测试,满分为150分。笔试工作由省、市两级共同组织实施。基本原则是:"全省统一试卷命题、统一试卷印制、统一笔试时间、统一调配巡视人员".各省辖市负责根据报考人数,合理设置考点、考场等具体考务工作;负责考场监考人员的组织、考场纪律;负责判卷和汇总成绩等。考点设置统一安排在各省辖市市区。

  2、公布笔试成绩。各省辖市判卷结束后,将本辖区内考生笔试成绩录入特岗教师招聘系统。笔试成绩将于8月16日对社会公布,考生可登陆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七)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各地根据考生的志愿,在省定最低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设岗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1.2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按第一志愿筛选后面试人选达不到1:1.2比例的,首先从第二志愿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调剂。若还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各省辖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调剂,具体调剂办法由各省辖市确定。各省辖市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聘系统内进行提交,由省级有关部门审核后,于8月16日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等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通知考生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2、面试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复审)。各地在考生面试前组织面试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具体时间由各设岗县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面试通知单(在招聘系统内下载打印)、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和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需携带)等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并在资格复审现场填写《河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登记表》(以下简称《招聘登记表》,样表请在特岗教师招聘网站下载,要求考生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粘贴与笔试准考证同一底版照片)。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考核。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资格复审合格后,各地在面试考生提交的《招聘登记表》上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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