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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长沙市公务员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
2012-06-18 17:51  华图网校 点击:

   一、长沙市公安系统职位的面试定于2012年7月3日至5日集中进行。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2年6月21日(星期四)8:30—17:30到 长沙人才市场(贺龙体育馆南门)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有效身份证、笔试防伪准考证、下载的《考试报名表》、毕业证、报考 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要求具有的其他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 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面向“四项目”人员招录的职位的报考人员,还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 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各类高校应届毕业 生尚未发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普通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为学校毕业生 管理部门出具的含有考生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基本信息内容的推荐证明)。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预通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 预通知于7月1日上午8:30——12:00在长沙市人才市场(贺龙体育馆南门)领取面试正式通知。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正式通知的,视为自动放 弃面试资格。

  二、其他职位的面试定于2012年7月14日至15日集中进行。面试考生请于2012年7月8日,到各区、县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报考的市直单位人事处领取《面试通知》。领取通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有效身份证、笔试防伪准考证、下载的 《考试报名表》、毕业证、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报考职位要求具有的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报考 的、面向“四项目”招录的职位的报考人员以及2012年各类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毕业证的,还需提供的资格复审资料与公安系统职位的相同。

  在领取《面试通知》时,若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律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

  特别提示:凡未打印考试报名表的考生,请于6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进入长沙考试网在线报名栏目自行打印。

  长沙市公务员局

  二O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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