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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法检系统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解读
2011-04-12 17:25  华图网校 点击:

  湖南省2011年法检招录考试公告已于近日发布。公告内包含了招考对象、考试方式、考试流程等各方面的信息和内容,对有志于加入湖南省法检系统队伍的考生来说,深度解读公告信息,明确了解招考要求,是选择岗位、积极备考的第一步。在此,华图教育第一时间对公告进行全方位的专业解读,供各位考生参考。

  (一)扩大招考规模,总数达到1049人

  根据公告,今年湖南省法检系统的招考规模有所扩大,拟招录工作人员总数达到1049人,其中法院系统工作人员643名、检察院系统工作人员451名。此次招录计划中省检察院和法院招考人数并无大波动,各个地区的招考规模增加较明显,如郴州由去年的39人增加到今年的87人,长沙今年骤增了37个名额,各个地区对招考法检系统工作的重视也给广大志愿地方法律公共事业建设的考生来了福音。

  (二)招考职位最低学历限制有所放宽

  2010年法检招考公告对报考对象的学历进行了一定限制,规定“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只有“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以及“司法警察职位”或者“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学历可以放宽到大学专科,其它的一律为本科以上学历。今年的公告通篇虽并未对学历进行特别规定,我们仍可以通过职位表中对最低学历要求的规定了解此次招考中的学历分布概况。

 

  此次招考中,要求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的职位除省法院司法特警以外,其它均为县级法院和检察院的职位,考生报考时可作参考。

  (三)近1/3职位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部分要求熟悉少数民族语言

  根据公告以及职位表,今年有近1/3职位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包括法院系统的118个职位和检察院系统的257个职位,这对广大的应届毕业生来说无疑是一大幸事。

  此次招录中,衡阳市雁峰区检察院、常德检察机关以及怀化市溆浦县检察院的综合文秘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也称“四项目”人员,指报考人员为在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在基层服务2年以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在岗的四类项目服务人员,农村基层“四类”项目服务考生还须提供属于“四类”项目服务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报考以上三个职位的考生应有所注意。

  出于地区工作情况的需要,部分位于少数民族分布地区的法检院还要求考生熟悉少数民族语言,如古丈县、麻阳县等。根据公告,报考有民族语言要求职位的人员,在笔试结束后资格复审阶段,由相关市州委组织部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组织进行民族语言测试,测试合格者方能参加资格复审。

  (四)笔试科目介绍

  (1)报考审判业务(含执行人员)、检察业务: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知识,按30%、30%、4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2)报考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按50%、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3)报考综合文秘等其他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按50%、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科目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1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

  (五)报考流程一览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3日至20日

  资格初审时间:4月15日至22日

  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4月24日

  打印本人准考证:2011年5月4日至6日

  笔试各科成绩公布:2011年5月底

  笔试折合总成绩及排名公布:6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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