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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公务员考试行测递推数列汇总
2011-04-02 09:32  华图网校 点击:

  近两年,递推数列在江苏公务员考试行测中一改做差数列“统治天下”的局面,已经成为数字推理考察中最重要的形式之一,相信大家对经典的和、差、积、商、倍、方等常规考查方式有了很深入地了解。但是随着命题的发展,递推数列也出现了一些比较新的形式,这些新题目的形式,非常值得我们去关注,那么接下来,华图就将递推数列的新形式做一深入全面地探讨和交流。

  总的看来,递推数列的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规律不完整或者规律交叉递推型

  这类题目的规律并不完整,有些数字之间的规律非常明显,但是有些数字之间的规律并不明显;或者数字之间的两种规律交叉存在。

  例1、38,24,62,12,74,28,(   )

  A. 74    B. 75    C. 80    D.102

  【解析】本题答案选D,我们容易看出规律38+24=62、62+12=74、74+28=(102),但是24与62,12与74之间的规律不明显,所以我们将这类题目归类为规律不完整递推型数列。

  例2、2,7,14,21,294,(   )

  A.28    B.35    C.273    D.315

  【解析】本题答案选D,我们能够明显看出规律:2×7=14,14×21=294;7+14=21,21+294=(315),这两种规律交叉在这一道题目里,属于规律交叉型递推数列。

  2、隔项递推型

  应该说,隔项递推数列是递推数列另一种新形式,它已经不再局限于原来递推规律中的前项直接推后项,而是考察前项推出后面隔一项的规律。我们通过下面两道例题来说明。

  例3、6,7,8,13,15,21,(   ),36

  A.27    B.28    C.31    D.35 


  3、机械分组型

  近几年,递推数列除了上面的新形式,还有一种类型,在地方考试中也考到了数次,那就是机械分组类的递推规律:前面的项与本身含有的数字结合,推到下一项。

  例4、44,52,59,73,83,94,(   )

  A.107    B.101    C.105    D.113

  【解析】本题选A,规律为44+4+4=52(44加上本身含有的两个4等于下一项),52+5+2=59(52加上本身含有5和2等于下一项),同理,59+5+9=73,73+7+3=83,83+8+3=94,94+9+4=(107)。

  4、其他

  另外,考试中还出现其他新的递推形式,大家应该了解一下。

  例5、2,3,6,8,8,4,(  )

  A.2    B.3    C.4    D.5

  【解析】本题选A,规律为前两项做乘积取尾数,即为第三项,例如8×8=64,取4为下一项,因此8×4=32,最终结果为32的尾数2。

  例6、-2,1/2,4,2,16,(    )

  A. 32    B. 64    C. 128    D. 256

 

 

  我们通过了解这些递推数列的新形式,可以更好地把握公务员考试的命题规律与趋势,如果在考试中遇到常规递推规律不能解决的题目,可以考虑一下是不是属于这些曾经出现的新形式。最后希望考生朋友们,在复习中,举一反三,与时俱进,最终取得满意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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