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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常熟市卫生系统招聘公告(91人)
2012-02-08 14:26  江苏人事考试网 点击:

  四、综合情况考核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科室试用,医、教、研及外语能力测试等,考核结果如实填写《常熟市卫生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综合情况考核表》。考核工作于2012年2月24日前完成。

  五、面试

  报考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的考生不足2∶1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各用人单位通知,缴纳面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面试时间定于2012年2月下旬。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1、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聘用

  1、公示。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熟卫生局网、常熟人才就业网(WWW.CSRC91.COM)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由市卫生局和招聘单位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新区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录用的卫技人员,三年(二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的,由招聘单位解聘,自谋职业;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录用的卫技人员,四年(三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的,由招聘单位解聘,自谋职业。

  八、纪律

  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严肃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805319。

  九、其它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组织领导

  2012年常熟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2012年常熟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熟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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