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德镇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经市政府批准,景德镇市35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2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编制员额内进人,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原则;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现实表现经领导小组审查不适合聘用的人员,以及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2011年8月前未毕业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岗位条件
详见《2011年景德镇市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7月31日 。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8月30日9∶00至9月3日17∶00 。
3、报名网站:江西省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亦可通过景德镇市人才人事网(http://www.jdzrcw.com)相关栏目进入网报专题页面。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9月20日9∶00至9月22日17∶00 。
5、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紧缺岗位不低于1∶3。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足1∶3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属稀缺专业岗位,急需补充人员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