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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应参加培训
2009-08-13 08:50  中国劳动保障报 点击: 载入中...

    8月5日,由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组织的2009年中央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开班式在北京举行。人社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杨士秋出席开班式并讲话,中组部干部一局副局长刘晔华主持了开班式,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吴云华出席并带领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了宣誓。

    杨士秋在开班式上对新录用公务员提出了4点希望,即修身、笃学、敬业、养廉。他说,新录用公务员要继承和发扬公务员精神,终生铭记和践行宣誓誓言;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理论武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勤奋刻苦学习,勇于艰苦创业,尽快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努力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要培养高尚的品德,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争做有道德、有能力、有作为、有气节的公务员。刘晔华要求新录用公务员珍惜初任培训机会,潜心学习,遵守纪律,不断提高能力,尽快适应机关工作。

    据了解,参加这次中央机关初任培训的公务员共1008名,其中年龄最大的35岁,最小的21岁。培训将在8月至9月分9期集中进行,内容主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依法行政、公务员制度与队伍建设、公务员行为规范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与运作程序、国家安全与保密、公文写作与处理、公务员工作方法、公务员谈成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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