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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铁岭市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2012-05-28 10:14  华图网校 点击:

   2012年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成绩合格分数线已经确定,现将面试前进行的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2年5月31日—6月2日每天8:30分—16:00时。

  地点:在铁岭市新城区金鹰大厦二楼公务员录用流动科(203室)。

  二、资格审查的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外语、计算机、职称相关等级证书或成绩证等,审查部门依 据考生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已参加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核验。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 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四个计划”职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大学生服 务西部”计划的考生,以及2008年以前的“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由团省委出具;2009年、2010年“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出具;“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考生由服务地所在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

  报考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招考职位的考生,另需提供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伍证明,并携带好本人户口簿。

  报考面向本县(市)户籍或生源招考职位的考生,其中按本县(市)户籍报考的另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按本县(市)生源报考的另需提供高考生源地证明(表样 附后),档案在学校保管的,由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出具,档案由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保管机构出具。

  三、有关要求

  1、考生必须本人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考生报名登记表、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2、招考岗位对学位、计算机等级、外语和职称等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携带相关证件或证明。

  3、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考生,必须携带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4、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考生应按所报职位的要求,提供司法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

  5、报考限制“四个计划”职位的考生,必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保证在网上报名时提供手机或座机通畅无误,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请考生注意:

  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

  对我市资格审查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12年6月14日前向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咨询(举报)电话:

  024-74847813 024—74843423

  附表1:《2012年铁岭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表2: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附表3:高考生源地证明

  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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