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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东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简章
2010-12-06 14:02  沂南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 点击:

  山东省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发[2010]44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0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99名工作人员(不含医疗卫生、教育、艺术类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应聘人员须具有沂南县常住户口,年龄在30周岁(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相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非卫生类(卫生类将另行考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家计划内招生)。硕士毕业研究生(国家计划内招生)应聘的,年龄在35周岁(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的回国留学人员报考,需符合以上年龄条件。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未就业毕业生应聘的,须已在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企业在职人员(须经沂南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派遣手续)应聘的,工作单位须在沂南县,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考聘岗位和计划

  考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2010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考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考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考聘计划;计划考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考聘计划。报考取消考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考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应聘用人单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2月5日—12月9日。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0年12月6日—12月10日。

  1、考生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yrs.gov.cn)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lyr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初审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随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考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期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当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0年12月6日-11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打印并填写《2010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和参加面试时使用),2010年12月16日-18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0年12月12日上午8:30-11:3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沂南县城祥和路34号)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4、定向考聘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发[2010]44号)规定,对中央、省、市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人员(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期满2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5日),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2010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定向招聘计划表》(附件2)。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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