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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福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0-10-25 10:20  华图网校 点击:
烟台福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2010年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9名(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按照《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招聘岗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办理;
  (六)招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须与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认定的毕业证书。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或岗位。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6年至2010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招聘根据专业不同分为行政事务和医疗卫生两大类,招聘岗位和具体条件要求详见《2010年福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政事务类需求表》和《2010年福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需求表》。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部分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所学专业要与报考专业相符。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1、报名时间与地点:
  行政事务类于2010年10月27日至10月29日在福山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福山区县府街185号区政府大院内)。
  医疗卫生类于2010年10月27日至10月29日在福山区卫生局政工科报名(福山区永安街32号)。
  2、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亲笔填写的《福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网上下载并填写)、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已签定就业协议或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
  (3)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4)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有关资格证书等)。有招聘岗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需要另外提供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信。
  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烟台市生源毕业生或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上述项目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在报名办理加分审核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志愿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在福山区驻军的军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且按规定批准随军的,笔试成绩加1分。上述人员在报名办理加分审核手续时,须提供福山区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和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的随军报告表(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符合减免考务费用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或者出具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证明材料出具不全的不予确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册、招聘岗位取消核减情况以及笔试时间、地点等其他有关事项,将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http://fsrc.w277.bizcn.com)上公布。请考生于笔试时间前两天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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