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和考试时间、地点、方法
1、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8日至7月24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30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报名时,持毕业证、身份证、待聘证(原件、复印件),领取并填报《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报名时交二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招聘3张,考务费每人80元(体检费另收)。经审查合格符合报名条件的,于7月27日到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报名结束后,一个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2、报名地点:茌平县人才交流中心二楼(现成大隅首西100米路南)
3、笔试时间
事业单位(含治安巡逻志愿者)笔试时间:2011年7月28日;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城区交警协管员笔试时间:2011年7月29日
上午:9:00-11:30 《申论》
下午:2:00-4: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具体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考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检测》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人员的考试成绩,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进入聘用考核范围的人员(报考治安巡逻志愿者和城区交警协管员的人员按计划聘用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聘用考核的范围),笔试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于2011年8月3日下午3:00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张榜公布。
五、考核聘用及待遇
(一)事业单位、治安巡逻志愿者及“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招聘领导小组对进入聘用考核范围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根据茌发【2008】26号文件,“一村一名大学生”试用期为三年),试用期间办理人事代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相关手续。
(二)城区交警协管员
1、考核聘用:招聘领导小组对进入聘用考核范围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进行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交警大队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合同期为一年,根据工作表现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1-15年为终止期的人事代理合同。
2、工资福利待遇:在1-15年的聘用期内,工资福利经费有县财政列入预算,试用期内每人每月工资为800元,首次人事代理合同期限内按照每人每月工作1000元的标准有县财政统一发放,并缴纳相应的养老、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茌平县实际情况,每年增加月工资100元。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人和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简章由茌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茌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