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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烟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1-07-27 09:57  烟台大众网 点击: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市直事业单位人事计划安排,2011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616名(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岗位特殊要求除外),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岗位另有要求除外)。

  招聘岗位没有特别户口要求的,以下人员可不受户口限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2011年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3、烟台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生;

  4、烟台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1年应届专科、中专毕业生;

  5、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三年内(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应聘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条件。

  (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条件。

  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三年内应聘烟台市直事业单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报考。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岗位。参加报考的所有毕业生均须于2011年7月底前毕业。参加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具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7年至2011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日-8月4日

  查询时间:2011年8月2日-8月7日

  缴费时间:2011年8月2日-8月6日

  报名网址:http://www.ytrsks.gov.cn(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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