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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省苍山县公开招考300名教师简章
2011-08-22 11:47  苍山县人保局 点击:

  五、考试内容及录用选岗办法

       (一)考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60分)和专业文化知识(90分)两部分,总分为150分。公共基础知识的命题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报考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文化知识命题范围为所报学科的高中、初中教材,各占45分;报考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文化知识命题范围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音乐知识和美术知识(其中音乐知识和美术知识为高、初中教材内容),各占30分。

  (二)录用选岗办法

  将考试成绩通过苍山教育网和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方式对外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期满后,根据考试成绩和学科招考计划确定拟录用人员并逐一考察。对查实存在舞弊替考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其空缺人员不再递补。

  对拟录用人员按考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照招考计划分学科依次由拟录用人员本人自主选择岗位。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如出现2名及以上成绩相同者,采取加分人员优先、其次按专业文化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再次按毕业时间先后的办法确定其择岗先后顺序。不愿意选择岗位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选择县职业教育中心幼教师资岗位必须是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选择县职业教育中心幼教师资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不足招考计划时,将该计划调整到乡镇中心小学。

  拟录用人员选择岗位确定后,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县教育体育局办理派遣手续,县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实名制手续。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二年内不准参加县内教师招聘考试。

  (二)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执行。

  (三)本次考试整个过程全程录像,考生入场实行指纹仪核对,启用高考电子监控考场、手机屏蔽设备。县监察局全程参与并监督。

  联系电话:0539-5230961

  监督举报电话:0539-52309615280503

  苍山县教育体育局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苍山县监察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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