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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聊城经开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2011-08-29 16:14  事业单位招考网 点击:

  为适应开发区扩区后教育、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医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中小学教师45名;卫生医护人员14名。详见《聊城经济开发区201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 、《聊城经济开发区2011年基层卫生医护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2)。

  二、聘用范围及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之后出生),报考卫生医护人员岗位的考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之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学历、户籍和生源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在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随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随时取消其参加考试与聘用资格。

  三、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认定的步骤进行。

  1、报名。报名人员于2011年8月30日17:00前登陆聊城经济开发区人才网(www.lcrc.gov.cn),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资料。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均须于2011年7月底前毕业;每人在“报考职位”栏内预报一个岗位。

  2、现场资格认定。报名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所有证件均提供A4纸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还)、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于8月31日到开发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开发区东昌路和华山路交叉路口建行二楼)进行现场认定,经认定合格的,填写正式报考岗位,发放笔试准考证,同时缴纳考务费80元,应届毕业生或城乡低保家庭的持有效证件免缴。

  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3倍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将核减指标调剂到报考比例高的职位;个别岗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其岗位是否取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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