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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苏事业单位招聘技术和工作人员简章
2010-10-15 09:02  华图网校 点击:

新疆阿克苏地区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编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 人发〔2004〕69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阿克苏地区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函〔2010〕672号)、 《关于下达2010年有关地州县以上医疗卫生农业畜牧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函〔2010〕266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阿克苏地区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1805名,(考生请登录阿克苏地区人事局网站查询,查询网址http://www.aksrsj.gov.cn)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空编、空岗补充原则;

  (三)坚持调整、优化结构原则;

  (四)坚持合同聘用制管理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招聘人员共1805人:其中地、县直事业单位882人,阿克苏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1人,乡镇卫生院281人,乡镇站所336人,县以上医疗卫生、农业、畜牧事业单位辅专业75人。

  三、报考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非正式人员均可报考。

  地直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及各县(市)事业单位面向地区户籍招聘的岗位须具有阿克苏地区户籍(含县市户籍);各县(市)事业单位面向本县(市)招聘的岗位仅限本县(市)户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面向“三支一扶”的岗位指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方可报考。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一)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选派到农业、畜牧、卫生系统的储备人员);

  (三)充实基层的特岗教师、“双语”教师、考核合格“双语”临时编制教师;

  (四)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有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五)期限内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有作弊、违纪等行为的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年龄条件

  1、学历条件:取得国家、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在2010年12月10日资格审查前取得毕业证书),工勤技能岗位为高中及以上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2、年龄条件:年龄根据岗位设置要求确定,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5日(如30岁以下为1979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阿克苏地区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岗位表》(请登录阿克苏地区人事局网站查询,http://www.aksrsj.gov.cn)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0年10月16日18:00—10月25日18:00时,缴费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6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考考生登录阿克苏地区人事局网站(http://www.aksrsj.gov.cn)

  1、点击“报名注册”;

  2、同意“报名协议”;

  3、填写基本信息;

  4、提交申报信息(含电子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20k以内,宽与长比例为4:5);

  5、待报名基本信息审核通过(一个工作日内审核);

  6、“登陆”报名系统;

  7、输入正确的姓名、密码、验证码,然后点击“登陆”,查看审核是否通过,如果审核不通过,请认真核对填写的信息是否正确并重新提交申报信息,因考生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责任自负;

  8、审核通过,打印《报名表》(打印两份,报名表打印后修改无效);

  9、考生持两份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到地、县(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缴纳笔试费用;

  报考工勤技能岗位且申请免试《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道德》科目的考生,在缴纳笔试费用的时候需同时提交《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道德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10、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11、其他

  报考地直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在阿克苏地区人事局(阿克苏市新华东路35号一楼大厅)缴纳笔试费用;

  各县(市)报考地直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或报考面向地区户籍招聘的考生可在报名的各县(市)现场缴费点缴纳笔试费用;

    报考面向各县(市)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在报名所在县(市)现场缴费点缴纳笔试费用(具体地点附后)。

  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报名费、笔试费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执行并上缴地区财政。

  (二)笔试

  由地区行署人事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试卷分为维、汉两种文字印制):

  科目一 《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科目二 《新疆地方史》,满分100分;

  科目三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道德》,满分100分;

  其中:

  (1)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考试科目为科目一、科目二;

  (2)工勤技能岗位考试科目为科目二、科目三。

  (3)报考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已参加过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道德》考试且成绩合格者,可凭《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道德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免试科目三,其当年考试成绩直接计入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0年11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0年11月15日10:00起),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 项及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须是公安部门开具带有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于2010年12月6日公布,考生可登录地区人事局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aksrsj.gov.cn)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考生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考生:招录1—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岗位,按照1︰2 的比例确定;11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缺考一科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地区行署人事行政部门牵头,各县(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对面试入闱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入闱考生须持下载打印的《资格审查表》(须贴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须是公安部门开具带有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 进行资格审查。

  因考生选择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12月8日—12月10日(北京时间10︰00—19︰00时)。

  地点:报考地直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在阿克苏职业教育中心(阿克苏市民主路21号新城客运站向东100米,五运司和平加油站斜对面,乘7路、8路、28路 公交车可到)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各县(市)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详见地区人事局网站公告。

  4、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须缴纳面试费,面试费用每人40元。

  5、要求

  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具体条件,应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凡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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