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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二批云南大理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2-06-26 14:44  华图网校 点击:

  为满足大理学院补充教师及管理等人才的需要,根据相关招聘政策规定,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大理学院201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愿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贡献。

  (三)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和学位等条件。招聘的本科学历人员主要是补充部分较为紧缺的实验岗位人员。

  (四)身体健康,应聘的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聘的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聘的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要求可放宽,具体见相关岗位的条件栏目。

  (五)所有学历的应聘人员,其高等教育的所有阶段必须是以非继续教育类的全日制形式完成的(需同时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非英语专业的应聘人员,凡报考专任教师岗位者,研究生学历的须过大学英语六级,其中体育、艺术类岗位须过大学英语四级,本科学历的须过大学英语四级;报考实验岗位者须过大学英语四级。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报名及提交材料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妥《大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并将学历、学位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扫描成电子文本,与《审核表》一同制成邮件,向岗位所属单位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同时将《大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发送至人事处邮箱(其余材料请勿发送)。

  报名联系电话:0872-2219919

  人事处电子邮箱:dlxyrsc@163.com(请注明“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否则不予回复)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6日至7月6日下午6时。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发送邮件报名者可提供电子版,待到校参加考核时提供原件验证):

  (一)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和来我校工作的特殊要求,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二)身份证,本科、硕士及博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种证明学业水平的资格证书和奖励证书等。

  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鉴证。

  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报名,原件的审验可放到考试阶段。

  (三)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成就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的目录,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证明书以及代表性成果原件。

  四、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会同岗位所属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并根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以及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和考核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2012年7月10日至12日在大理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考试与考核

  (一)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可不参加笔试考核,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应聘人员可以在任何方便的时间到我校参加面试考核。

  (二)其余应聘人员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拟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可开考,否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个别急需、紧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

  2.面试:笔试成绩以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以及身心健康状况。

  (三)符合条件并须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考试前报到,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7月15日08:00-17:00

  领取准考证地点: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图书室(昆明市北京路292号)

  笔试时间、地点:2012年7月16日、昆明市南站小学(塘双路137号)。

  面试的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六、聘用

  学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等额考察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考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要求

  1、考生在填写《资格审查表》(附件2)时,应认真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对违反纪律或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网上发布面试、体检及相关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4、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省教育厅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72-2219909 (大理学院监察审计处)

  附件:

  1.大理学院201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大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

  大 理 学 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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