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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晓明:领导不应强制取消公务员双休日

A+ A- 2010-08-11 09:09  |  星辰在线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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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新闻媒体刊载,山东部分地区取消了公务员的双休日制度,引起社会关注。在此之前,东南沿海一带的地方政府的招商部门,实行了“5+2”工作制,即一周七天,五天正班和二天休息都得上班。有位公安局长在全体干警大会上宣布:“如果有人认为双休日加班太苦、太累,可以脱下这身警服,想干的人太多了!”这样的施政思维如果演变到社会上去,“受害”面就可能波及到普通上班族。因此,需要引起社会各界的正视。

  对于机关的公务人员来说,手上的工作较多,星期六、星期天,家中确实没有什么事情,自己心情又很愉快,到单位加个班,也是常有的事,压根也不需要领导逼着加班加点,公务员的想法很简单,不对工作负责,还对岗位珍惜呢。但是,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既然国家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了“法定假日”,就不该随心所欲地逼公职人员加班,即便确实有事需要加班,也得按加班规矩来办,并且要给足相应的加班费用。现在倒好,官员一声令下,下属成了小媳妇,官员想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真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官员不按规矩出牌,就是无视相关法律法规。

  笔者不提倡公务人员“5+2”工作制,更反对官员强迫公职人员加班加点。从社会层面来说,公职人员天天上班、加班,没有了工作的激情,老百姓要想去办点事,服务质量上不去,工作态度好不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事,也就见怪不怪了。国家既然规定一周休息两天,凭什么不让公务员休足、休好?从单位层面来说,公职人员到单位来加班,既增加了单位的支出,又养成了拖拉疲踏的习惯。公职人员加班要烧开水,要开空调,工作效率并不高,花费成本却不小。官场历来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既然要强逼我加班,好!什么事都可以朝后面推一推,加班的时候再说,一切都别急……

  从加班人员层面来说,上班一周终于等到了休息日,官员逼着加班,不加肯定是不行,公务员的饭碗太精贵,不能因为这些小事丢掉,因小失大不划算。但内心总是不舒服,凭什么官员让普通公职人员加班,官员自己休息日在那儿呢?他们上班又在干什么呢?没有激情的加班,不如不加,干不了什么事,也起不了多大作用,真是多此一举。笔者认为双休日一律不办公,所有的事必须在正常工作日办结、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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