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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农村基层,大学生“村官”来普法

A+ A- 2010-09-17 09:09  |  成都日报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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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崇州市司法局获悉:自“五五”普法以来,崇州市以村(社区)法制学校为阵地,充分发挥“驻村(社区)大学生”农村普法宣传员积极作用,强化农村基础普法工作,有力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当地253个村(社区)全面开展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中,有37个村(社区)被成都市评为“民主法治村(社区)”。

  “村民朋友们,今天我为大家讲解宪法中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昨日下午,崇州市鸡冠山乡苟家村的大学生“村官”胡勇又一次站在村委会会议室讲台上,绘声绘色地为该村的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及党员上法制课。在胡勇的记忆中,这是他担任农村普法宣传员以来,第9次面对面为山区村干部和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其实,像胡勇一样活跃在崇州市基层农村法制宣传讲台上的还有425名驻村(社区)大学生“村官”。据了解,自2008年以来,崇州市为了进一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发展,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让普法工作向农村倾斜,实现农村村(社区)法制宣传全覆盖,特别建立了驻村(社区)大学生农村普法宣传员工作机制,先后聘请了426名驻村(社区)大学生担任农村基层普法宣传员,让他们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有热情、有知识、有活力、有才干、易接受新事物的特性,积极参与到农村普法,强力推动当地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当然,开始来的时候,我们对基层农村普法工作不是很明白,也要经过培训才能上岗。”胡勇介绍。为了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农村普法宣传员队伍,崇州市人事局、团委、法建办每年有针对性地对当地所有农村普法宣传员进行法制培训,不断提高这些大学生“村官”普法员的整体法律素质。“重点是要让他们熟知涉及农业、农村和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适应农村普法工作的需要。”崇州市司法局负责人表示,“然后,再通过大学生‘村官’将普法知识传授给村民,使村民在参与经济活动中,懂得如何依法经营,懂得如何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懂得依法办事,通过正常法律途径表达利益诉求。”

  据介绍,通过驻村(社区)大学生“村官”普法员的辛勤普法忙碌,改善了崇州市农村普法队伍的结构,促进了农村普法工作的深入,实现了当地农村法制宣传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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