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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人称取消大学生村官考公考加分利大于弊

A+ A- 2010-09-22 21:42  |  未知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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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内蒙古、四川、河南……全国多个省区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从2010年秋季招考公务员开始取消了包括大学生“村官”在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优惠政策,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支持者称体现了考试的公平性,反对者称政府言而无信。

  而陕西省从公务员春季招考就在全国率先主动调整加分政策,变更为特设职位的定向招录。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多数人认为,取消加分利大于弊。

  优惠加分越加越滥

  加分乱象已对公务员录用的公正性、严肃性造成不良影响

  据记者了解,各地依据有关规定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加分政策标准和范围不一。一些考生为了加分弄虚作假,有些部门为了加强本部门工作申请扩大加分范围,越加越滥,社会各界纷纷质疑加分政策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所有的人都加分,加分政策就没有任何存在的意义。”陕西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处长李宇孝说,公务员“凡进必考”就是为考生提供公开平等的竞争机会,加分政策让绝大多数考生输在起跑线上,不能体现公务员考录工作弘扬社会公平正义的示范作用。

  陕西省公务员局新闻发言人屈小鹏说,“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公务员的加分政策在一定时期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就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公务员法和试行的公务员录用规定实施,加分政策在法律上缺乏依据。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除对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可依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之外,没有其他人员加分的有关规定。埋头苦干没有埋头复习的人在考试中更有优势,却人人都加一样的分,这有悖于加分政策鼓励大学生到基层服务的初衷,也不利于基层人才队伍的稳定。

  另据记者了解,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多次倡导各省取消自定加分政策,最近中央有关部委要求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设职位,不再实行加分政策。同时自2009年开始,中央国家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已经对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实行了专设职位定向招录;乡镇机关也要求拿出一定职位,专门招考选聘到村任职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政法干警招录方案中规定,拿出一定比例专门招录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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