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安局交通安全教育训练中心招聘公告
为加强城市交通安全管理,经批准,长春市公安局交通安全教育训练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长办发〔2010〕3号文件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安全教育训练中心隶属于长春市公安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长春市违章驾驶员再教育和地方车辆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0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长春市公安局交通安全教育训练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在4.6以上;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见《长春市公安局交通安全教育训练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0年12月31日。
(二)岗位条件:
见《长春市公安局交通安全教育训练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范围后再进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3日8时30分至12月26日16时。 缴费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27日12时。
网上报名的具体方法是: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网址: http://www.ccrjk.com或网址实名: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点击服务指南栏目中考试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6个月以内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20K)。照片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按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准考证上注明。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人数不足1:5岗位将要核减,已完成报名工作的应聘人员要随时关注网上公布的岗位核减变动信息。
4、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