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网校 > 公务员动态 >  “微公交”:在合情、合法中找到出口

“微公交”:在合情、合法中找到出口

A+ A- 2012-07-11 09:15  |  未知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0

   近日,西安鱼化寨村的街头一下子冒出了两辆崭新的“电瓶观光车”,招手即停,老人、孕妇和残疾人还能免费乘坐,很多市民在感觉方便的同时,也担忧这种车上路运营是否合法。

  对此,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工作人员认为,电瓶旅游观光车未经批准,不能上路运营,他们也将就此展开调查。这个表态,是否还可以这样解读:如果电瓶旅游观光车经过批准,办妥了应办的一切手续,就可以上路——起码是在允许的路段,合法经营了呢?如果我的理解没错,就一定能在合法与合情合理之间,找到一个兼顾的路径。

  如今社会,可以说诉求多元、利害叠加、矛盾交织,甚至矛盾有时还非常尖锐。就像鱼化寨的微型公交,从方便村民出行的角度出发,当然是好事一桩,赢得村民的一致赞扬。对此,你也能从“只要电瓶观光车停靠到站,不到3分钟10人的座位就能坐满”的描述中感觉得到。许多租住于此的市民也说,村中距离丈八北路的公交车站比较远,以前没有“便民服务车”的时候,都是乘坐村中的三摩,现在则感觉方便多了。就是跟此毫无关系的网友,有的也认为“值得推广”,可见是合乎情理的。

  但是合情未必合法。比如,从城市车辆管理的立场出发,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司机是否有特殊设备操作资质,电瓶车如果未办保险,出了事故如何理赔,同时商业运营,也要经过审查批准,等等,又不能不加考量,否则就是管理的失职。

  笔者认为,对此不能采取非此即彼、非白即黑的简单做法,更不能借口某个条文,简单取缔了事,至少应当允许有条件的进行试行,在试行中总结经验。比如限定行车路线,只允许在指定路段通行,备案办理相关手续等。这样,不但解决了居民“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难题,让老、幼、孕、残享受便捷,而且有利整顿黑摩的私拉乱像。——总之,只要有真情服务的态度,就能在矛盾中理出头绪,在懵懂中找到方向,从而找出合理的出口,既满足便民的功能,又符合管理的要求。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