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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代表“民心所向”

A+ A- 2013-12-18 15:16  |  东北新闻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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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17日上午在北京举行,李克强代表党中央向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表示祝贺。他说,人民满意是公务员的最高荣誉。他还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个人和集体提出了促进改革创新、始终勤政为民、践行法治原则、严守清正廉洁“四点希望”。

  我们看到,这次评选是四部门联合组织主办的,99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8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绝大多数来自基层,有的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他们正是用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而赢得了人民的赞誉。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可能并没有做出什么可歌可泣的动人事迹,但也正是他们用点滴言行诠释了“人民公仆”这一不平凡的称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即是对“人民公仆”的最好补充和完善,这荣誉里饱含着人民的称赞和鼓励。“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代表的民心所向,正是他们与各地人民一起同甘共苦,用工作热情和权力职责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崇高宗旨,他们收获了既平凡又伟大的人生价值,更为党和政府收获了一片最珍贵的公信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已为全面深化改革绘就了蓝图,中国改革和发展已进入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各级政府公务员要团结和带领人民励精图治,“按图施工”,做全面深化改革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为“两个一百年”既定目标建功立业。“促进改革创新”、“始终勤政为民”、“践行法治原则”、“严守清正廉洁”一方面是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精神概括,另一方面更是对他们和全国广大公务员的期待要求。“人民公仆”理应是人民的榜样,他们承负民族富强的使命和担当,就应该率先垂范、遵纪守法、践行法治,以勤政廉洁的工作态度来取信于民,赢得掌声。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是民心投票的官德模范,是为官者的最高荣誉,但这荣誉不是终点,而应该是新的起点。179个光荣个人和集体要把自己当做蜡烛点燃,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所代表的精神传承弘扬下去,让这星星之火燎原。全国1200万公务员更应该以他们为榜样,珍惜机遇,迎接挑战,牢记重托,不辱使命,做让党和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合格公务员,把“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当做行为信仰,为“两个一百年”和伟大复兴中国梦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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