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大学生村官选聘2100人公告(2)
四、大学生村官任职和聘期规定
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回原籍所在县(市、区)的村任职,一般不安排在本人家庭所在村。
新聘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根据工作需要,可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或村团组织、妇联组织负责人等职务。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一个聘期为3年。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不再续聘的,可自主择业。
五、选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择优选聘报名时间:5月2日9:00至5月7日16:00;公开选聘报名时间:5月2日9:00至5月12日16:00)
皖籍高校毕业生按照其原籍所在的省辖市,原则上实行定向报名。外省籍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报考,每人限报一个省辖市。
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并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
报考择优选聘的985、211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在报名后及时将上述材料传真至0551-62607693,0551-62609650,并在2日内通过特快专递寄达安徽省委组织部电教大楼四楼农村组织处(合肥市庐阳区九狮桥路8号,邮编:230001);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在皖全日制一本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及时向本校选聘办提供相关材料。
报考公开选聘的,在皖高校毕业生,须及时与本校选聘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见相关网站),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应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及时电话告知本校选聘办;往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及时将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党员证明信等送达本校选聘办);省外高校毕业生,须向省选聘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或学生干部证明信;往届毕业生提供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信),在报名后及时将上述材料传真至0551-62607693,0551-62609650,并在2日内通过特快专递寄达安徽省委组织部电教大楼四楼农村组织处(地址同上)。
(二)资格初审(择优选聘资格初审时间:5月2日至5月9日;公开选聘资格初审时间:5月2日至5月14日)
省选聘办和省教育厅、团省委、在皖高校分别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着重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并在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择优选聘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5月9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公开选聘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5月14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公开选聘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15日16:00前按要求在网上缴纳40元笔试考试费用(符合择优选聘条件、通过资格初审的毕业生不需网上缴费;未通过择优选聘资格初审的,且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如已改报公开选聘则需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行放弃。缴费后于5月29日至31日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6月1日至6月3日,由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院(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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