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招警南充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124名公告(3)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其中特警职位需加试专业测试。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其中,公安机关特警职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各科成绩于2014年8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sc.huatu.com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三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sc.huatu.com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五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3、笔试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市人社局于2014年8月下旬在南充人事考试网nanchong.huatu.com公布。
4、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特警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5%+《申论》成绩×15%+笔试加分;
普通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5.笔试加分:
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在“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人员,报考时,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7月28日前的工作日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本人联系方式送交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考生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计算分值,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三)专业测试
报考公安机关特警职位的所有笔试人员均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在笔试后三日内进行。专业测试具体事项将于7月15日另行在南充人事考试网(nanchong.huatu.com)公告。
面试前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前折合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2014年8月29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其中:特警职位按面试前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在南充人事考试网(nanchong.huatu.com)公布。
报考人员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人事管理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可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
2.公安机关、监狱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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