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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云南保山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招聘事业单位职工(2)

A+ A- 2014-09-20 17:55  |  云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郭磊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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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有下列情形者不符合报考条件

  1、在公安机关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伪造证件、无档案或档案不齐全、擅自涂改或伪造档案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在校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的,至今尚未解除的;

  5、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至今都尚未结案的;

  6、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政策的;

  7、道德败坏,经群众举报查实的;

  8、体检发现有传染病或有其他严重疾病的。

  四、招考方式和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4年9月19日—9月25日由保山人事人才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2014年9月26日,报名时提交报名人员填写的《保山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1份、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到保山市交通规划设计院办公室报名,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东段(保山市奔驰路桥公司办公楼四楼)。报名时参照《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用每人每科50元。

  (三)笔试时间:拟定于2014年10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邀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对考试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笔试成绩公告:2014年10月13日。

  (五)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六)面试:2014年10月14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法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和交通规划、建设的有关知识的了解等综合能力,实行量化打分,70分为合格分。若同一岗位招聘的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道面试题,答题时间在5分钟以内,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

  (七)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为综合成绩。

  (八)确定招聘对象:按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招录对象。拟招录人员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由招考单位视情况酌情考虑是否依次从下位得分者中增补,体检合格后最终确定为录取对象。

  (九)待遇:报名考试人员一经录用,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签订聘用合同5年,纳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录人员的相关政策和相关规定执行,从签定聘用合同之月起享受“五险一金”。

  (十)为保证市交通规划设计院的队伍稳定,凡新招考录用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考其他单位和要求调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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