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广安附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2)
六、报酬及保障
1.具有国家正式编制的支教教师,执行岳池县教育局的相关规定,另由学校根据其职务、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绩效等情况,发放职务津贴、绩效工资等。
2.自聘教师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根据学历、能力、教学工作经历等确定基本报酬,并由学校根据其职务、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具体情况,发放职务津贴、绩效工资等。
3.对学校具有重大贡献,在社会上享有声望者,另行考虑相应津贴。
4.自聘教师的社会保险等按法律及有关规定办理。
5.距学校50米处,我校修建有45000平方米的教职工宿舍,我校教师均可按学校的规定享受内部职工优惠购房政策,办理相关证照。
七、考试
在编在职和学校自聘教师由我校组织考试,考试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报名
(一)报名时间
首期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止,特别优秀者可不受时间限制。
(二)报名须知
1.原则上应由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业绩证明与相关材料到本公告指定的地点报名。
2.特殊情况下,可由本人通过电话、邮件、QQ等方式先行联系,再交验相关证件,履行报名手续。
3.报名者应准时参加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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