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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20人(2)

A+ A- 2014-11-05 11:23  |  华图网校  |  责编:田志英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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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三证之一不全的。
  (三)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四)毕业生档案经复审不合格的。
  (五)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三、接收专业、名额及分配去向
男  生
学科门类 专业类 专业 学历 接收人数
教育学
(1人)
教育学类 运动训练 本科 1
文学
(5人)
中国语言文学类 汉语言文学 本科 3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 本科 2
理学
(3人)
化学类 应用化学 本科 1
电子信息科学类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本科 1
心理学类 应用心理学 本科 1
工学
(5人)
土建类 建筑学 本科 1
土木工程 本科 2
环境与安全类 安全工程 本科 1
化工与制药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 本科 1
医学
(1人)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临床医学 硕士研究生 1
管理学
(4人)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本科 2
工商管理类 会计学 本科 1
财务管理 本科 1
分配去向 分配到云南省除昆明、曲靖、玉溪、楚雄以外的州、市基层消防部队,主要从事部队行政管理、灭火救援工作。
女  生
学科门类 专业类 专业 学历 接收人数
工学
(1人)
土建类 土木工程 本科 1
分配去向 分配到云南省怒江州基层消防部队工作。
  四、待遇
  (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大学生接收报到后,统一安排1年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办理入伍手续,并下达任职授衔命令: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13级),武警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定为正连职(专业技术12级),武警上尉警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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