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公安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5人(2)
(五)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六)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七)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八)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三、接收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2014年11月初至11月30日前,江西省公安厅警卫局将分别在相关高校举行专场招收会,接受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学校公告。
2、网上报名:所有报名人员务必登陆江西省公安厅(互联网)主页,在政务公开专栏民警招录栏目下,下载招收简章和相关表格,并准备好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材料由二个部分组成:(1)毕业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须明确该生是否为一本、二本或提前录取及该生在校期间必修课补考科目和补考次数,并加盖学校(不是院系或其他部门)公章;(2)自荐材料以及可以反映大学期间学习表现情况的特长、奖励、证书等。
所有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2015年江西省公安警卫部队接收大学生报名信息表》和《2015年江西省公安警卫部队接收大学生基本情况表》(见附件表)。
报名说明:1、在11月30日前,将附件表(一)电子版及时发送至邢干事邮箱(648086383@QQ.COM)。
2、将附件表(二)、相关报名材料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名称和姓名)于12月1日上午09:00时,由报考者本人送至江西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399号)(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没有纸质报名材料,且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二)知识能力测试。按照接收条件对报名学生基本情况进行审查筛选,根据岗位需求确定人员参加公安部政治部组织的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和题型,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确定。考试时间安排在2015年2月上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织面试、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
参加公安部政治部组织的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合格者必须参加我警卫局组织的面试、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时间安排在2015年2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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