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葫芦岛市连山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教师66人公告(4)
五、其他事项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2014---2015学年度招录学科教师分配表,自主选择学校。在农村学校服务期至少3年,3年内不允许申请调转。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教育局会同编委办、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连山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辞退。
六、纪律与监督
1、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区教师招聘考试。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被取消资格的名额不再递补。确保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如留存通讯方式不畅通,在招考过程中出现失去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试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有规定范围内应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应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纪检监察电话:0429-2122524 0429-2122520
0429-3329097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招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连山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录工作。
方案未尽事宜,由连山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此方案解释权:连山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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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