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招录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5-01-17 10:39 | 国家公务员局 | 责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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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全总组织部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面试资格。
3、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全总组织部机关干部处,邮编:100865。
三、面试和专业考试的初步安排
面试工作拟安排在2015年3月上中旬进行,同时部分职位进行专业考试,专业考试主要考察考生与职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关面试和专业考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和全国总工会网站信息,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
全总组织部联系电话:010-68592047,68592029。
全国总工会组织部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