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国家民委考录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15-01-28 09:52 | 国家公务员局 | 责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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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和考察
岗位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以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国家民委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民族文化宫西侧)。邮编:100800。
乘车路线:地铁1号、2号、4号线,公共汽车7、10、37、52、88等路均可到达。
联系人:董晓鹏、刘维猛
联系电话:010-66508810
国家民委人事司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