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国家旅游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5-02-02 09:33 | 国家公务员局 | 责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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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职位按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后,我局将电话通知考生,未入选者不再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通知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所提供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隐瞒影响录用病史行为的报考者,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2、请按照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放弃面试资格,应在面试前2天告知我局人事司。参加面试时考生不得使用手机、电子记事本、计算器、字词典等工具和设备,违反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3、我局将组成专门考察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安排拟录用人员在我局相关部门见习1个月(见习期内我局负责安排住宿,给予适当补助)。考察有不适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不予录用。
咨询与监督举报电话:010-65201926或65201910
国家旅游局人事司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