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7.其他材料:3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幸福路8号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 贾依娜 收,邮编:830001,电话:0991-2628045。
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对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邮寄材料的原件。
四、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于2015年3月7日至3月9日间进行,每日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当日上午8时20分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393号新融大厦9楼会议中心。
乘车线路:从乌鲁木齐火车站乘44路公交车,从红山民航售票处乘17路、907路公交车,到南门站下车,往东100米。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的人数与录用计划数的比例为1:1。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一)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时,按该职位当天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二)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最晚于当天早晨8:50前进入候考室,过时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进行全天封闭管理。
(三)新疆调查总队早晨上班时间10:00。
(四)联系电话 0991-2692904、2628045
传真电话 0991-2692904。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