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5年度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附件1)的考生于2月5日16时前打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1. 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机关确认电话:
010-66176685,83086602(传真)
2.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确认电话:
010-63097335、63097400(兼传真)
3.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确认电话:
025-84665985(兼传真)
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须传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2)。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后随意放弃的,将记录在案并通过国家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计入诚信档案库。
二、提交材料
请考生于2015年2月11日之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后邮寄我单位(地址附后)。信封注明“公务员面试有关材料”,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1份,贴好照片(近一年内1寸免冠彩照,另附同底片一寸彩照1张)。要求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2015年度公务员考录考生基本情况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
5. 各个阶段(大专及以上)已取得的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6.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公司出具的工作证明的复印件。
7. 报考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需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与所报考职位要求相符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