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铁岭市农业科学院招聘1人公告(2)
五、聘用
拟聘人员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人社部门通知招聘单位报送人员相关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或《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聘用人员不得提出辞职、调动等。
2、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点击下载>>>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铁岭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