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象山县教师招聘公告(2)
(二)报考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6日(含)以后出生。
2.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所学专业须与招聘职位的学科相一致;2)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招聘职位的学科相一致。
4.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或具有教练员证的优秀运动员除外),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可凭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语文学科须二甲及以上)、教育学、心理学在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中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证书或证明报考。
5.在2015年3月6日(含)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5日—3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6日下午17:00。
3.报名地点:象山县教育局内(详见现场指示牌)。
4.报名需带材料:
考生填好并打印《2015年象山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一底版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考生报名前还须填写《2015年象山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将电子稿发至648724356@qq.com,不同类别的报名者还需带其他相关材料:
(1)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证明或说明)。
(2)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普通话合格的有效证明;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或经教师资格认定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有效证明;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证明或说明)。
(3)高等院校历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或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优秀运动员:县体育局出具的选送时具有象山户籍的象山生源的证明、教练员证书、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或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报名者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代报名人须持考生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4)、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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