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交通运输部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5年3月10日至3月11日期间进行,每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全天或半天封闭。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3:00前报到(没有标注上午或下午面试的,均应在上午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具体安排见附件1。
面试地点:交通运输部机关大楼一层(见附件2)。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供门卫查看。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通过面试的考生将参加由我部统一组织的体检,时间初步定于3月12日上午。
五、注意事项
考生参加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低保人员(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特别提醒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安排好交通和食宿,注意安全。
联系电话:010-65293066
附件:
1.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2.交通运输部位置示意图。
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