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证监会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8、所获各种奖励证书原件;
9、已参加工作的需出具工作证原件或工作证明(加盖公章);
10、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
11、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考生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需提前与所报考单位(部门)联系,经招录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12、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需准备复印件,其中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收交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交复印件。考生无法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或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四、面试程序
考生于3月7日在各考点指定场所参加资格复审,同时进行面试抽签,当场公布抽签结果,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按照考生报考岗位,分为财金综合类、会计类、法律类、计算机类等四类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以20分钟为限。
考生应当遵循《面试考场规则》,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接受考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五、考察(体检)人选的产生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与面试成绩各占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结束后,将在证监会网站公布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实行等额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选空缺时,可以进行递补。
附件:1.2015年会机关部门面试公告
中国证监会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