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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关于湖南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公告(3)

A+ A- 2015-04-20 17:40  |  湖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钟鸿松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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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考试方式

  (一)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6个专业,具体科目及代码对应表见附件1。

  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注意下述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左上角);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作答。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办法。报考3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即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客观题科目阅卷工作均采用光电扫描计算机自动评分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三)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填写本人联系电话。

  (四)报考人员应试时,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

  五、资格审查

  我省将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上(网址:http://www.hunanpta.com)公布成绩。在公布成绩后我省将按照标准(各科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公布复核人员名单。相关人员须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2),进行资格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核的应试人员将不予受理。资格复核考生按照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复核。“省直属考区”报考人员按“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核,各市州报考人员的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详见各市州公告。

  各市州资格审查部门须在收到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复核工作,并将复核不合格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省人事考试院。资格复核不合格的应试人员,取消考试成绩。省人事考试院汇总各市州复核合格名单后,按照合格线标准确认考试合格可颁证人员名单。各市州资格审查部门将考试合格可颁证人员的《考试报名表》汇总交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盖章并打印证书后,送省职改办验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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