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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关于安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公告(2)

A+ A- 2015-04-21 10:15  |  安徽人事考试网  |  责编:钟鸿松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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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考条件

  经研究确定,调整报考二级建造师资格条件如下: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的;

  (二)取得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4年的;

  (三)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0年的;

  (四)取得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

  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相应科目:

  (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须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增项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络方式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须于2015年1月6日15:00至2015年1月19日11:00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根据《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附件1),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次日中午12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凡照片审查不合格的,要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提交报名信息。(咨询电话:0551-63457905)

  各市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后台进行照片审查工作,确保考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现场审核报考资格

  全省实行考前现场资格审核,凡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有关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从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本人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相应年份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流水清单),事业单位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报考“增项”相应专业的考生须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办理报名手续。

  建筑企业与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培养的学员具有土木工程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的,其在校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

  各市人社、建设部门于2015年2月5日前完成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各市信息管理人员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后台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作资格审查通过标记。各市于2月13日前将《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计表》(附件2)报省人事考试院。

  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2015年1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交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各单位人事部门于1月22日将通过初审人员的报名材料和《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3)送省人事考试院。届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场进行省直考区报考资格终审。省人事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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