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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公告(6)

2015-04-21 14:25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3.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参加“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两面复印);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考评结合”考生)(考生务必如实填写。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工程类助理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4.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同。

  5.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证书原件。

  6.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如果在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7.凡使用假学历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老考生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增项”和“考评结合”考试报考人员除外),报名时只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六)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考生所在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如由本人填写错误或者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联系、贻误报考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电子照片未审核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需要更改重要报名信息的(考生所在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居民身份证号码改动不得涉及出生年月。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证明到资格审核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更改信息办理时间:1月12日—14日,上午9:00—11:45,下午2:00—5:30,地点:市创业指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淮安市清河区大治路22号。

  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考信息修改。缴费之前,请再次确认报名信息的准确性,一旦缴费成功,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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